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

對同學作品的感想

to lotinglo的手機作品:

這份作品的目的, 是去把每一次新的攝影, 都為舊的影像添加了新的東西。不管是favorable的東西(如hold住電話的入鏡者), 或者是non-favorable的變數(如背景的嘈音), 都進入新的影像。

可是, 既然這份作品表達的是影像在多次重錄後所gain, 所lose的東西, 那在最後一幅影像就應該盡可能讓我們看到先前的影像, 那才更有趣, 不是嗎?就是說,在大多數照片, 「影像中的影像」太小, 而且模糊, 這樣子到了下幅圖就幾乎看不清先前一幅的影像了。這樣一來, 作品本身就並不賞心悅目。

你可能argue, 作品的意義在於他的意義, 我問, 作品的appearance, 不也是同樣重要嗎?為什麼你不能在第一幅影拍下一幅繪畫, 然後把影像打印出來, 再讓一位同學hold住, 用550d拍一張照, 再打印, 重複, 這樣子, 作品到了最後一幅還有可能看到繪畫, 這裡的意境也更加漂亮, 這種漂亮並非單純用手機, 遠遠而不規則的拍攝角度能表現出來的。

https://contemartscm2011.wordpress.com/2011/05/11/final-work/#comments

to mandy的dna:

既然在自己的blog, 就說真心說話吧。(希望這位老朋友看不到= =) 很學生的作品。或許扭曲鉛筆是像DNA,可是作品不能夠帶出鉛筆與DNA之間的關係, 純粹把鉛筆塑造成DNA, 這是一件好看的美勞作品, 可是是一件低手的藝術作品。

https://contemartscm2011.wordpress.com/2011/05/10/final-assignment-home-and-life/#respond

to 香港, in dots:

hey, 一看圖片, 忽然眼前一亮, 這才是藝術, 用另一個方式把世界呈現在人們的眼前, i like it~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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